CEF 持續進修基金 - 申請發還款項手續
CEF 持續進修基金 - 申請發還款項手續
CEF 申請表格 [SFO 313 (2020)] :按此下載
- 由2019年4月1日起,首次申請的人士,只需填妥申請表格 [SFO 313 (2020)] 及提交所需文件,便可同時申請開立持續進修基金帳戶及發還款項。此申請表格亦適用於之前已開戶之申請人,單就發還款項而作出的申請
紙本申請
申請人亦可把申請表格連同所需文件副本放入設於以下地點的收集箱 / 投遞箱內。請注意各收集箱 / 投遞箱的開放時間。
申請表格 [SFO 313 (2020)] 可向本辦事處或各區民政諮詢中心索取,也可從網頁下載持續進修基金申請表格。申請人須把填妥並已獲院校 / 培訓機構蓋印的申請表格連同所需文件副本 [即香港智能身份證、單程證(如適用)、繳付課程費用的證明文件、成功修畢基金課程的證明文件、基準試成績單(如適用)、繳付基準試考試費用的證明文件(如適用)及載有申請人的姓名、帳戶號碼及銀行名稱 / 銀行編號的銀行存摺首頁或月結單] 遞交至本辦事處。
地址 :
香港荃灣青山公路388號中染大廈25樓07-11室
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
(I) 長沙灣政府合署(地址: 九龍長沙灣道303號)- 藍色「持續進修基金申請文件投遞箱」設於長沙灣政府合署12樓學生資助處櫃台接待處旁。
開放時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公眾假期除外) - 銀色「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投遞箱」設於長沙灣政府合署地下大堂內,巿民須由長沙灣政府合署側門經保安崗位入口內進。
開放時間: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全日開放)
開放時間: 星期一至日上午八時至晚上十一時 - 藍色「持續進修基金申請文件投遞箱」設於長沙灣政府合署12樓學生資助處櫃台接待處旁。